有一種生活態度,叫「把今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來活」,假設死亡的迫近,來激發今天的努力,篩選真正重要的事物。喬布斯也說過相似的話:我每天早晨都會對鏡自問:「如果今天是我生命的最後一天,那些原本今天要做的事我還想去做嗎?」
聽起來非常勵志,很容易就能調動起激情,把今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活,投入一切,用最高的效率,以燃儘自己的姿態。然而這是在「死亡是一切的終結」這個前提之下才有意義的。如果人死並非一了百了,那明日死亡的假設是否還能給你動力?如果你不知道死亡之後還有永遠,那死亡所督促你去抓住的,是否和永遠無關?
其實聖經早就對「把今天當作生命最後一天來活」表態過了,比勵志書作者透徹得多:
若死人不復活,我們就吃吃喝喝吧!因為明天要死了。 ──哥林多前書 15:32
如果死了就結束一切,你就吃喝玩樂享受吧,就不擇手段滿足自己吧,何必在意其他事呢?名垂青史也好,臭名昭著也罷,對你都沒有意義,死人還在乎名聲嗎?但比起死亡,卻有一件事重要得多:
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 ——希伯來書 9:27
肉身的死亡不能讓人逃離之後的審判。而上帝的審判,關乎你在永遠裡的去處,是極美榮耀的天堂,還是充滿痛苦的地獄。這不是神話傳說,也不是信則有不信則無的信仰發明,這是聖經所啟示而確實存在的真理。真實將發生的事情不會因為人是否相信而轉移,不要等到那一天真正來到才後悔沒有早些接受真理,沒有早作充分的準備。
如此說來,比起「今天是生命最後一天」,是不是「明天就要面對審判」的假設,對今天更有意義,更有刺激力,更有迫切感?因為上帝是絕不能被輕慢的。
那殺身體、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,正要怕他。 ——馬太福音 10:28
我們可以問問自己,如果明天就要面對至高的、聖潔的、公義的上帝,我能不能站立?如果明天就要站在審判台前,那今天的我是不是應該更加警醒?我們所做所言所思,每一件事情,都被記錄在案,都要在上帝的面前供出來:
我又告訴你們,凡人所說的閒話,當審判的日子,必要句句供出來。 ——馬太福音 12:36
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。 ——羅馬書 14:12
這是很恐怖的事情。還記不記得我們小時候說謊在父母面前被揭穿時的慌亂?長大後偷貪小便宜被人當場指出時的尷尬?背地裡做了對不起人的事最終被發現和質問時的不知所措?當審判時,在無所不知的上帝面前,在毫無瑕疵完全公義的主面前,一切的自私、謊言、欺瞞、恨意、小心思全部公開曝露,那是何等的羞愧難當、無地自容?
作為基督徒,面對審判我們有安全感。安全感絕非是自己的道德如何高人一等,而是完全來自於上帝的恩典和耶穌基督的救贖: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 ——羅馬書 8:1
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,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-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。 ——帖撒羅尼迦前書 1:10
而正是因為此,面對審判,基督徒的警醒,不應該是出於懼怕,而應是出於對上帝之愛的回應。我知道,基督徒的名字是被寫在生命冊上的,我也知道信徒是有永生,第二次的死在我們身上沒有權柄。
但這些不是都出於上帝豐豐厚厚的愛嗎?不都是因為上帝極大的憐憫和恩典嗎?我們不是應該盡一切努力做得更好去回報,才對得起上帝自己兒子的犧牲,又有什麼理由持著白白得來的永生門票懶散度日呢?
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,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,怎樣敬虔,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。在那日,天被火燒就銷化了,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鎔化。 ——彼得後書 3:11-12
親愛的弟兄啊,你們既盼望這些事,就當殷勤,使自己沒有玷污,無可指摘,安然見主。 ——彼得後書 3:14
所以,就像明天就要面對審判一樣,用儘自己的力氣,今天的每一刻心中都思念著上帝。想著祂喜愛的事情,想著祂希望我們成為怎樣的人,想著怎麼更多地了解祂和認識祂,想著怎麼做才能不讓祂嘆息。不要耽延,不要擱置,就在今天,就在此刻,用力地向著上帝而活。
這樣,如果明天就要面對上帝,至少我們可以跪下對祂說:「我不是個好孩子,但是爸爸,我有盡力。」